| 参加职业资格和专项技能培训合格的都可享受
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开发区劳动保障局了解到,为了提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满足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今后,开发区将对进城务工并参加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培训的农村劳动者给予补
贴,他们将同本地农村劳动者一样,享受免费培训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凡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市城镇各类企业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包括外地来开发区和其它区市来开发区的农村劳动者,均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其中,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谋职业的,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培训费补贴。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参加专项技能培训并鉴定合格的,按照每人不超过2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记者尹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