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外商投资综合服务中心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外商投资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青岛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的投资服务机构,作为投资者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中心实行“一门受理”、“一站式办结”办公服务制度,为入区投资的企业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免费代办从项目立项到开工前的所有手续。中心的服务宗旨是:您只要搞好企业的生产经营,其余的工作由我们来协助您完成。 一、代办服务内容: 对于入区投资的企业,无论内资还是外资,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一律实行“一门受理、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办法,企业只需向服务中心提供必需的材料,中心由专人负责,在最短的时间内代表企业将工商、税务、规划、建环、海关等十几家行政业务部门的手续办结,且不收取代理费用。 (一)开工前手续1、项目审批手续2、环保证明3、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初步设计审批手续4、营业执照5、土地使用手续6、投资计划备案,统计登记7、建设规划手续8、企业编码9、施工许可证 (二)开工后续服务1、公安登记、刻章2、银行开户3、外管、税务、财政登记4、海关登记、注册 二、咨询服务与受理投诉: 在项目谈判及企业设立阶段,中心免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在开工建设阶段,提供配套协作服务;生产经营阶段受理投诉,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招商服务: 中心在与外商接触过程中了解到一些国际通行的项目包装的做法、方式、格式等。中心可以免费为企业进行项目包装,向外发布有关信息,帮助企业联络客户,代理企业与外商洽谈或提供翻译服务等。 四、组织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中心负责组织全区外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附: (一)办理外商独资企业所需资料一、投资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二、投资者的营业证明复印件(个人投资提供投资者身份证明);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公司章程;五、董事会成员名单;六、公司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委派书原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明(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照片2张;七、授权书(如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亲临签字,可授权他人代签,需公证机构公证);八、总经理、副总经理聘任书;九、生产经营场所证明;十、生产性企业需提供环保证明。 (二)办理中外合营企业所需资料一、合营双方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二、合营双方的营业证明复印件(个人投资提供投资者身份证明);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公司合同、章程;五、董事会成员名单;六、公司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委派书原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明(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照片2张;七、授权书(如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亲临签字,可授权他人代签,需公证机构公证);八、总经理、副总经理聘任书;九、生产经营场所证明;十、生产性企业需提供环保证明。 (三)办理内资企业所需资料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全体股东(发起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二、授权委托书(工商局提供,须全体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三、公司自然人股东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只有自然人参入股东时提交)。四、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五、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任命书(工商局提供,须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六、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简历表。七、职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八、场所证明(如属租赁,须经工商局鉴证)。九、公司章程(法人股东盖章、签字)。十、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十一、新设立公司验资报告(须开发区建设银行出具入帐单)。十二、申请报告。十三、环保证明(生产性企业用)。十四、其它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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