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方针、政策、规章及管理办法;参与制订本市对外开放的各项政策和办法;制订本市外贸,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宏观管理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审批、申报并综合管理本市在海外设立的外经贸机构和企业;会同有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和国际货运代理经营权;审批并综合管理外国企业和台港澳企业在本市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组织协调本市在境内外举办或参加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发放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和配额;协同有关单位管理全市进出口广告及出口商品的商标和质量;负责外贸企业的财务报表汇总和财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稽核;管理外贸运输和货运代理工作。 (三)研究制订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办法和发展战略,指导、协调对外招商引资和项目洽谈工作;审批、申报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颁发批准证书;归口管理全市项目的审批备案。 (四)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重大外经贸工作和重大外事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协调全市外商投资软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综合管理和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合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和出口创汇企业。 (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协调全市技术进出口工作,审批技术进出口合同并颁发批准证书;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审批全市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租赁项目。 (六)申报,审批和协调、指导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项目和对外援助以及双边、多边无偿援助项目。 (七)代市政府审查审批对外经贸临时出国团组及派出常驻人员;审批、管理对外经贸的邀请事项,协调全市对外经贸方面的联络接待工作;申报、审批对外经贸活动中接受外方赠送事宜。 (八)负责全市对外经贸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九)监督管理委属对外经济贸易企业的国有资产;负责全市对外经贸业务统计。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办领导批示、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及人大、政协议案和提案;负责公文管理、秘书事务、文件起草、政务型息、机要、保密、档案、通型、文印、型访、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财务处审批委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并定期检查分析执行情况,指导全市外经贸行业的财会业务;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全市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稽核工作;指导、检查委属单位清产核资和和财会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管理国有资产。 (三)计划处拟订本市对外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国家计划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进口计划;负责对外经贸的统计、调度工作,并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承办全市灵活贸易,转口贸易。进料加工业务的审批工作;承办外贸企业轻纺发展基金的审查、申报工作;管理外贸运输及国际货运代理工作。 (四)利用外资管理处制订本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利用外资工作;参与拟订吸引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投资导向并检查执行情况;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颁发批准证书;审批,管理补偿贸易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审批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协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处编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对外承包、劳务合作、援外项目申报、审批工作;管理技术设备进出口和国际租赁项目,承办与国际经贸组织的多边经济技术合作;申报接受国外援助项目。 (六)企业管理处(同时挂审计处牌子)指导外经贸企业的经营管理,推行先进管理经验;参与指导外经贸企业的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规划和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负责贸工农项目的申报工作;管理外贸企业科研周转金和技术改造贷款;拟订技贸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委属企业的财务审计,监督指导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对外经贸发展处(同时挂海外发展处牌子)拟订开拓国际市场的方针,策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申报或审批国外来青的经贸展览展销活动;承办企业进出口权的申报工作;申报并管理外商在青设立销售产品维修站;审批、管理外商驻青代表机构;申报、审批在境外设立生产企业和贸易机构。 (八)对外贸易管理处负责出口商品配额的分配并监督使用;申报、审批和签发各外贸企业、三资企业的进出口商品许可证;负责招标出口商品配额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进口商品的审核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管理进出口广告及出口商品商标和质量;协调处理全市外贸企业有关贸易纠纷。 (九)法规处编制对外经济贸易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外经贸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外经贸系统涉外法律工作;组织或参与外经贸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研究国际经贸公约、条约;参与调查处理重大的外经贸纠纷;组织外经贸法律的宣传教育并提供咨询服务。 (十)综合处(招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起草全市对外经济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研究外经贸动态和国家外经贸政策,组织提出我市外经贸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或参与外经贸重大课题的调研,起草本委重要文稿;负责组织国际经贸论坛;承办市招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招商引资重大事宜的综合协调;跟踪检查全市重大外资项目落实情况;会同有关处室提出全市利用外资责任目标并负责考核;负责市对外开放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 (十一)外商投资促进处研究和拟定外商投资促进战略,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对外发布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并管理项目库;牵头组织全市在境内、外的重大招商活动,协调、参与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的洽谈,负责全市对外贸活动的联络暨重要团组、重点客户的接待;负责我市驻境外招商机构的设立、管理及后援工作,负责委内重要文稿的审译。 (十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处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出资、进出口和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统计分析;办理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和考核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审批管理;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并协调处理;组织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 (十三)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处(市国际展览办公室)负责全市国际服务贸易项目的开拓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国际服务贸易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分析研究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和策略;负责全市国内外会展行业的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申报审批和指导全市境内外国际经贸展览和展销;负责青岛经济贸易洽谈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经贸信息处负责全市对外经贸信息交流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全市对外经贸信息资料的编制;负责全市对外经贸信息的发布;拟订全市对外经贸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外新闻记者对我市外经贸行业采访报道的接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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