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市经贸委近日发出紧急通知,就进一步加强零售企业促销活动安全管理,确保群众购物安全做出部署。
通知指出,各级流通主管部门和广大商业零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企业促销,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针对促销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通知规定,从现在开始,零售企业不得组织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促销活动,特别是不得以特价名义开展粮、油、盐、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限时限量购物活动,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类商场(超市)的开业、庆典、促销活动,室内活动共同参加人在3000人以上,室外活动共同参加人在10000人以上的,活动主办单位应在活动正式举办3日前到所在区、市流通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管理备案。备案的重点是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安全保卫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等,同时填写《青岛市大型商贸活动安全管理备案表》。室内活动共同参加人在5000人以上,室外活动参加人在20000人以上的,要同时报市经贸委备案。
据了解,从近日起到11月底,我市经贸委、安监、消防、物价、公安等部门将开展零售企业促销活动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今年以来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和零售企业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督促指导零售企业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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