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积极做好2008年奥运会青岛奥帆赛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市北区确定了“展人文奥运风采,创‘法治市北’品牌”的品牌理念,在全区广泛开展奥运法制宣传和专项治理的十项措施,在全区营造出了良好的奥帆赛法治氛围。
一是开展“百千万”奥运法制宣传春风行动。即:百名普法宣讲员,千堂法制教育课,万名奥运志愿者,送法进基层。在全区政法系统筛选法律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普法宣传事业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宣讲团成员,为全区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单位讲授法制课,动员奥运志愿者参与各类法制宣传活动。二是举办奥运法律知识答卷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奥运法律知识答题活动。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并在全区通报表彰。三是制作大型奥运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牌。在标志性街道或人口流量大的场所树立奥运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牌,在全区营造法制宣传氛围。同时,制作30块奥运法律知识宣传展牌,在全区巡回展出。四是开展“迎奥运——法律伴你行”活动。在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地方,开展“营奥运——法律伴你行”活动,活动的形式采取送法律图书、法律知识展牌展示、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五是参加青岛市奥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按照青岛市奥运法律知识竞赛规则和要求,在全区各行各业组织一次奥运法律知识选拔赛,并选拔出优胜队代表市北区参加青岛市竞赛。六是配合市组织大型奥运法律知识集中宣传活动。按照青岛市普法办的统一要求,在市北区台东三路商业街开展大型奥运法律知识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突出市北奥运法制宣传主题,突出市北特色,力求达到较好效果。七是加强奥运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全区范围内严厉查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商业促销活动的违法行为,对辖区批发零售市场、大型商场、超市以及宾馆和涉外饭店的特卖场和专买店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查处,特别对未经授权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纪念品等假冒伪劣产品严厉查处。八是开展城区道路畅通工程。依法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早、夜市,在全区开展“我做文明行路人”和“礼让行车我示范”两个集中整治行动,为奥帆赛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九是亮化美化市北,集中整治“四乱”。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施工工地、违法装修、乱倒垃圾集中整治,开展学校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开展广告门头、露天烧烤集中整治活动。十是完善食品保障运行机制。重点抓好“五小”单位食品安全治理和预防食物中毒工作,进一步建立许可、监督、处罚并重的监管机制,与辖区内大型餐饮接待单位、集体食堂、配送餐单位签订预防食物中毒目标责任书,加强日常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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