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旅行社 缘何两张“脸” 青岛海外旅游有限公司因价格问题又遭投诉 记者调查发现其营业部有“套牌”现象
位于香港中路福泰广场的总公司
位于福州南路16号中港大厦的营业部
近日有读者向记者反映,他们发现了一个很希奇的事情,一家旅行社不但有两个不同的门面,两套不同的人员配置,提供不同价格的相同路线,甚至连在报纸上打广告都是在分别不同的地方打,让人不禁怀疑难道旅行社也有“套牌车”?随后记者就以顾客的身份探访了这家旅行社——青岛海外旅游有限公司。
同一家旅行社不同说辞
记者根据读者反映,果然发现在同一份报纸上的不同版面打出的两块广告上,其中两条完全相同的“德匈牙利加德法荷比卢奥瑞列意梵11国游”线路,青岛海外旅游有限公司却分别给出了13200元和12900元的不同报价。
“我们是选择不同的供应商,所以才导致价格不同。”面对记者的提问,青岛海外旅游有限公司福州南路16号中港大厦营业部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虽是同一家旅行社,但业务上是分开独立的,“我们是不同的营业部,他们是公民部,我们是境外部,业务上有些重合。”
“是完全一样的,不过因为日期不同,所以机票价格有波动。”在该公司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的总部内,工作人员却给出了完全不同的答案。
“我们是一家旅行社,服务完全没有不同。”两个地方的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但当记者表示要“就近”到另一个营业厅报名时,两边的工作人员都极力挽留。“你去那边,那边也要跟我们要报名表。”中港大厦营业部的工作人员说。而福泰大厦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则直接说,两家营业部在营业额上有竞争,并劝说记者不要到另一边办理。
工商部门:
中港大厦营业部没注册
记者随后来到工商部门采访调查,发现除了香港中路福泰广场的总公司外,青岛海外旅行社共注册了4个营业部,分别是:闽江路营业部、延安三路、黄岛开发区长江中路营业部和城阳区河阳路营业部,而福州南路的中港大厦营业部根本不见踪影。
“这种行为可定性为擅设分支机构。”工商人员解释说,公司或分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经营机构,却未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的行为,首先构成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无照经营。另外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分公司名称中不管是否含有“分公司”字样,都应冠以其所从属公司的名称。因此,“分公司名义”,既包括名称中含有“分公司”字样的情形,也包括名称中虽不含“分公司”字样,但通过冠以某公司名称并缀以“经营部”、“服务部”等字样的形式,表明其属于某公司下属经营机构的情形。
“如情况查实,可对未注册的营业部按无照经营进行处罚,或对总公司擅设分支机构进行处罚。”工商人员告诉记者,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处罚,即“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而擅设分支机构,则应按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记。
业内人士:
同一家旅行社应统一价格
记者随后采访青岛旅游局的相关业内人士了解到,青岛海外旅游有限公司应首先按物价部门的规定,对相同的服务项目统一价格。“如果相同线路却有不同价格,势必会给消费者造成干扰。”这位业内人士说,这家旅行社在不同营业部对同一条线路使用不同的价格的原因很难界定,不能确定这家旅行社是否存在恶意挂靠的行为。 本报记者 摄影报道